网站公告: 2017年解放路小学教育集团教职工消防运动会成绩公示
 
栏目列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专题网站>>平安校园>>应急预案>>解放路小学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解放路小学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5-01-2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蒋健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为保证及时、有效地做好校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校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校园流行传染病的组织、协调和处置。
组长: 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校各处室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5、负责制定流行传染病知识的教育普及工作。
二、应急措施
1、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发生手足口病或N1H1,除患者隔离外,应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一个班级一周内连续发生2例,本班停课10天,校内一周发现10例或3个班级各连续出现2例全校停课10天。发生其他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经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过规定隔离期后方可返校。
3、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保健老师(疫情报告人)应当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区教育文体局及相关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三、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校疫情报告人。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  
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校保健老师(疫情报告人),校保健老师(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校保健老师。校保健老师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四、突发疫情汇报及处理
1、通讯联络组
疫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做好各项预防和控制工作。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
2、后勤保障组
根据疫情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消毒措施、隔离措施,控制疫情蔓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在校迅速开展预防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正面宣传,教育师生、家长加强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医疗救护组
对所有发现的疑似病例,应及时送达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
4、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学校已采取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态发生变化等,事故调查组听取有关方面事故报告后报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对事故做出结论,对责任事故做出处理。
5、媒体接待组
(1)事发后应对媒体,必须由校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示及时、准确、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措施、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对谣言和不实传言应当迅速予以澄清。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生、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3)加强现场新闻采访的统一管理,遇新闻采访的须请其出示记者证,同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并向上一级领导部门请示,否则不予提供有关情况。
6、善后处理组:发生事故后,积极主动做好家长的解释、抚慰工作,协助校做好家长及事件的处理工作,消除分歧,妥善解决问题。善后处理组协助保险部门为投保学生做好补偿赔付工作。
五、责任追究
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处理后期要根据事故处理情况,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中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惩前毖后。同时建立校传染病安全事故处理档案并存档。
[附天宁区校传染病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流程]
各级相关部门应急电话
 市救护站:120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解放路小学教育集团    苏ICP备05086717号-1
邮编:213003    电话总机:0519-88102061    总机传真:0519-8810206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解放路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