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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路小学急性化学中毒事件的处理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5-01-2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蒋健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是指校危险化学品储藏中发生渗漏,标识模糊不清,稀释过程、演示实验过程和学生实验过程中引发的或违反实验操作规则等引发的急性化学中毒事故。
为了有效预防急性化学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科学、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急性化学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急性化学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急性化学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校急性化学中毒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校各处室负责人
    下设: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媒体接待组、善后处置组等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园急性化学中毒事件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检查、督导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2、领导、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配合,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提供保障服务。
    二、加强校园急性化学中毒事件的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方法普及校园急性化学中毒事件的有关知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2、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组织全校师生加强突发急性化学中毒事故的自救行为演练,校保健教师要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急救培训,要认真学习报告制度,发生急性化学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卫生部门,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保障工作。
    三、急性化学中毒安全预警长效化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管理和实验操作规则,并配备专人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人、专柜、加锁的措施。
2、加强对学生实验课的规范教育。
3、加强实验课前对化学药品、实验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
校突发急性化学中毒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具体操作如下:
1、通讯联络组  
(1)相关人员负责在第一时间拨打120请求救助,同时将事故情况口头报告上级部门。(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2)在1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文体局。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
(3)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赶赴医院协助救治。
2、医疗救护组 
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减轻中毒程序,防止并发症,争取时间,为进一步治疗创造条件。
   (1)气体或蒸汽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移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并注意保暖,毒物污染皮肤时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物,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15--30分钟。
   (2)经口中毒者,毒物为非腐蚀性者立即用催吐的办法,使毒物吐出,现场可压迫舌根催吐。
   (3)对于中毒引起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人工呼吸法。
   (4)及时送医院急救,给医务人员提供引起中毒的原因,毒物的名称等情况,送医院途中人工呼吸不能中断。
     3、现场保卫组
   (1)现场保卫组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控制可疑人员,调查情况,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化学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2)设置警戒线,实施事故现场保护,安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劝退围观人员,避免拥挤和混乱。配合公安、医疗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严重损失。
     4、后勤保障组
    (1)中毒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封存现场及可疑化学品,追查化学品的来源,对中毒人员的吐泻物进行取样,送上级疫检部门检验。
(2)保障抢救机动车辆、医疗、消毒、抢救工具等抢救物资、用品到位,保障抢救必需品及时供应。 
5、媒体接待组
(1)事发后应对媒体,必须由校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示及时、准确、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措施、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对谣言和不实传言应当迅速予以澄清。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生、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3)加强现场新闻采访的统一管理,遇新闻采访的须请其出示记者证,同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并向上一级领导部门请示,否则不予提供有关情况。
6、善后处置组
 学校要立即组织教职工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陪护人员负责陪护。及时与中毒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并做好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责任追究
1、对因校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区教育文体局及时将整个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责任追究、处理结果等上报市教育局、和区安监局等,并通报各校。
[附天宁区校急性化学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流程]
各级相关部门应急电话
市救护站:120     
报警电话:110 (人为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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