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校师生的安全和校舍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凡我校教职工都要树立安全意识,密切关注校舍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对使用的校舍建筑物有责任做好安全督查工作。
二、校舍建筑物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定期性、 经常性与季节性、突击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经常性工作指每学期开学前必须经校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检查并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让学生到校上课。平时每月都要定期检查校舍等建筑物的安全情况,随时关注情况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季节性工作指上半年雨季(汛期)前和下半年冬季大风、大雪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突击性工作指上级有关部门及本校组织的各项有关校舍建筑物安全检查工作。
三、校舍建筑物安全检查的范围应包括校使用的所有房屋(含租用、借用),主要包括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以及道路、围墙、配电房、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各种辅助建筑设施,校舍内的用电线路、电器等,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固定性物品。
四、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全面、细致,不漏检一个地方、项目,不漏检死角。(附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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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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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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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屋面有无渗漏、悬挂等异常现象;
2、墙面有无裂缝、倾斜、脱落等异常现象;
3、顶棚粉刷层及吊顶有无剥落等异常现象;
4、外贴墙砖有无风化、开裂、脱落等异常现象;
5、屋顶挂瓦、檐口风板有无脱落、悬挂等异常现象;
6、门窗连接、防脱落装置是否完好;
7、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异常现象;
8、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等异常现象;
9、避雷装置有无锈蚀严重现象,接地是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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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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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廊栏杆是否牢固、高度是否符合校舍建筑标准;
2、楼梯扶手是否牢固;
3、楼梯井宽度超过20cm的防护措施有无异常;
4、楼梯间照明和应急灯光设置是否完备有效;
5、走廊地面是否防滑,台阶防滑措施有无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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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大门
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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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围墙有无开裂、倾斜、晃动等异常现象;
2、大门门柱有无开裂、倾斜、现象,大门固定装置有无松动、脱落等异常现象;
3、车棚有无开裂(钢铁架有无锈蚀现象)、倾斜、晃动等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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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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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电房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电路是否整齐,有无线头裸露、乱拉乱接现象,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有效;
2、教室插座有无保护装置,有无线头外露现象;
3、用电设备的固定装置是否有碰撞、松动、脱落现象;
4、水路管道、龙头是否完好,有无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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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旦发现校舍等建筑物有安全隐患或危险迹象,应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校实地察看,提出相应安全防范措施。经安全鉴定确定为危险房屋的校舍建筑物立即封闭,停止使用。
六、校后勤部门应对校舍建筑物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除特殊安全隐患需立即采取措施外,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维修计划应经校行政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所有程序必须按《天宁区教育文体局校舍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