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谈礼仪是指靠言语、体态和聆听艺术构成的沟通方式,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所进行的对话,是双方知识、阅历、教养、聪明才智和应变能力的综合表现。
一、声音要求
使用低声--不要大嗓门
语音亲切--不要粗厉尖硬
语速适中--不要太快不要太慢
语调抑扬顿挫--不要平板单调
吐字清晰--不要含糊不清
二、谈话语言
双方都懂,顺畅交流;
言简意赅、表达准确、条理清楚;
委婉,留有余地;
热情,多用敬语;
声量要低。
三、谈话距离
四种距离:
私人(亲密)距离: 小于半米以至 无穷接近
交际(常规)距离: 0.5—1.5米
礼仪(尊重)距离: 1.5—3.5米
公共(有距离的)距离: 3.5米以上
四、谈话技巧
态度恳切, 神情专注;
话题恰当, 看准对象;
重在聆听, 积极呼应;
察言观色, 弦外之音。
五、谈话禁忌
不涉及对方隐私、伤感、厌恶之事;
忌自我吹嘘,乱开玩笑;
男女谈话要相互尊重;
不非议国家和政府;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7-12岁(小学阶段)
1.对师长不直呼其名,使用敬语。
2.接听电话先说“您好”,通话结束说完“再见”,再挂电话。
3.不用带侮辱性的绰号称呼别人。
13-15岁(初中阶段)
1.与人交谈时目视对方。
2.不随意打断别人讲话。
3.不强迫别人回答不愿说的问题。
4.不造谣不传谣。
16-18岁(高中阶段)
1.与人交谈适时点头、应答。
2.不打听不泄露别人隐私,不说使别人感到伤心羞愧的话。
3.多人交谈时不滔滔不绝。
4.语气平和,言语谦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