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的星期一,香梅五(1)中队的同学们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持了本周的升旗仪式。
温暖的春风中,同学们明确了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获得消费知识权、成立社团权等;学会了在消费遇到问题时可以拨打:12315(消费维权投诉热线)、12358(价格投诉热线)、12365(产品质量监督热线);清楚了合法权益受损害时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协调、向行政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
此外,对于日常购物,五(1)中队的同学们还给大家提出以下建议:
1、到正规商店里购买,不买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
3、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
4、看清食品是否适合自己食用。
5、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是商家利益的体现。
6、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全体师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关注消费安全,努力做一个科学消费的成熟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