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师“华英奖”是常州市华英文教基金管理委员会为奖励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教书育人实绩突出的中小学教师而设立的奖项。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限于我区所属的中小学、幼儿园、光华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的在职教师(校、园级领导不参与申报)。每个单位(包括集团在内),申报名额不超过1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华英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教龄五年以上(含五年);
⑵师德、社会公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
⑶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实绩突出。
三、申报方式
实行多渠道申报:可以由申报范围内的学校申报,也可以由教师本人直接自荐申报。
单位推荐申报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名单须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
四、申报材料
凡申报者应按照“翔实、规范”之要求,向本会提交下列材料:
⑴教师“华英奖”申报表2份(见附件);
⑵概括反映本人工作情况的总结1份(A4纸打印);
⑶反映本人教育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两至三篇(本);
⑷本人曾获得的区级以上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须将上述材料依序装订成册(申报表一份订入册内,一份单列),并在首页开具材料目录。
五、申报程序
各单位的推荐申报材料由区汇总初审后送交常州市华英文教基金管理委员会。
六、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于2014年1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