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师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常州市自来水公司提供)。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四、对饮用水设施加装锁具并配专人保管,已保水质安全。
五、饮水设施设置在学校内醒目位置。
常州市解放路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