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伙食费收费情况的说明
尊敬的家长: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二、三月份伙食费,学校在学期初按原标准进行了收取。三月份区教育文体局计财科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区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收费标准的备案申请》,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调整中小学伙食费收费标准,调整后一、二、三年级6元/生.天,四、五、六年级6.5元/生.天。学校经讨论,决定按新标准,在四月份收取各年级学生伙食费时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年级 |
二、三月份 用餐天数 |
二、三月份应收 |
二、三月份实收 |
四月份调整 |
一、二年级 |
28天 |
168 |
175 |
少收7元 |
三年级 |
168 |
180 |
少收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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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 |
182 |
180 |
补收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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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年级 |
182 |
185 |
少收3元 |
如果给您带来不便,在此深表歉意!
常州市解放路小学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