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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护,我平安”的法制讲座
发布时间:2012-12-1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吴佳伟

“我自护,我平安”的法制讲座  

小学生莫攀比  

一些小学生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讲花钱、比吃穿,追求物质享受,导致学业的荒废,影响了自己的一生。刚刚审理的一个案子中的被告人赵某,原随母在农村的一所中学上学,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经常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夸奖,后随父来石市读书。他刚来到城市,感到一切都很新鲜,尤其看到别人骑摩托车就更加羡慕,再加上有一要好同学马上就过生日了,其他同学都送了礼物,而自己家庭困难,不能向父母张嘴要钱。一天,他在一饭店门前看见一辆摩托车,就乘无人之机将车偷走。第二天,他就把车借给即将过生日的同学骑,没料到过了几天同学正骑着该车时,被失主当场抓住,他也被派出所抓获,并判了刑,自己追悔莫及。  

远离烟酒  

吸烟、喝酒不仅有害少年儿童的健康,还会使人失去理智,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行,胆大妄为,胡作非为,最后走上犯罪道路,同学们应绝对禁止吸烟、喝酒。  

两个典型的例子,足以让同学们从中吸取教训。本市某中学的学生宋某与几个朋友到一酒馆喝酒,都喝得醉醺醺的,他们看见旁边喝酒的人正在笑,认为是嘲笑他们,不问三七二十一,冲过去打对方,把对方打成重伤,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有某中学的一名初一学生过生日时,他在一饭店请同学为其过生日,大家又吃又喝又唱卡拉OK,玩得不亦乐乎,哪料到结账的时候,几个人把所有的钱都掏出来了还是不够,后来他们答应老板第二天把钱送过来,老板才让他们走。在路上他们借着酒劲商量弄钱,这时过来一行人,他们冲上前去进行抢劫,抢了150元。第二天他们就被抓住了,被判处有期徒刑。他们正值青春年华,然而美好前途却被酒葬送了。  

拒绝不良影视剧  

近几年,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追求金钱利益,非法走私、复制出售黄色录像带,非法出版黄色书刊,这些淫秽物品充斥文化市场,一些学生受其不良影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长安区法院审理的杨某盗窃案中,杨某喜欢看武侠小说、警匪片,沉迷其中,甚至被江湖侠盗的风采折服。一天,他在街上闲逛时,瞅准机会,从一辆停靠在超市路边的汽车上偷了一个皮包,包内有500元,事后他久久不能从这次成功冒险的兴奋中平静下来,不久就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后因盗窃数额巨大被判刑。  

不欺负小同学  

近期在审理的案件中发现,现在学校中普遍存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进行抢钱的现象。高年级的学生找低年级学生要钱,如果不给,就拳打脚踢,让低年级孩子没有了安全感,有的学生被一些大学生抢钱后,越想越生气,产生了一种报复心理,“你们抢我,我抢别人”。于是他们就找到比自己小的同学抢钱,殊不知他们的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因此,同学们碰到这种情况时,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及时地向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告发,请求帮助解决,而不要像上述同学那样,触犯法律,从受害人变成被告人。  

当前广大学生迫切需要增长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学们要明白,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法律就是对人们有秩序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保障。从法院处理的一些案件看,许多学生大都是因为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才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同学们必须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不去侵犯他人,也保护自己不受他人非法侵犯,真正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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