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社团建设的意见》(常天教〔2011〕38号)精神,繁荣校园文化,转变育人模式,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区中小学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建设,创设更多有利于学生自我选择和符合个性爱好的平台,培养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合作的发展意识与自我教育的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社团活动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决定评选天宁区首批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近年来,凡能充分体现社团建设的主动发展理念,体现社团建设务实创新精神,且社团建设达两年左右,并取得一定实效的中小学各类学生社团均可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要求
1.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作出重要贡献。
2. 社团建设达两年左右,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社团各项规章制度,社团内部管理规范,内容完备,有体现社团特色的社团标准,符合学校对社团工作的要求和中小学生素质发展要求。
3.社团管理体制完善,机构设置合理,指导教师固定;社团规模适度(会员10—60人之间),在学生中和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4.社团活动场地相对固定,软硬件环境良好,活动开展正常有序,富有特色,深受学生喜爱,活动效果好,或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
5.能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主要采用学校推荐、现场展示、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校推荐
各校根据区“优秀学生社团推荐要求”,认真组织初评,确定推荐申报的优秀社团,填写“中小学生优秀社团申报表”(附件1)。并于11月26日17:00前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tjujys@{域名已经过期}。
优秀学生社团推荐要求:①依据《优秀学生社团评分标准》(附件2)要求,在学校初评基础上择优推荐;②各校优秀学生社团推荐申报名额控制在学校班级总数的15%以内,且不能突破学校社团总数的30%;③申报的社团尽量做到类型丰富,避免重复(类型一般有文学类、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实践体验类及其他等)。
2.现场展示
(1)时间:11月26日后,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展示形式:
展示活动根据社团类别分组进行。各社团确定所在社团学生代表或指导教师展示社团建设情况,,学生人数和展示形式不限。整个展示环节限时5分钟,超时由工作人员示意中止。
(3)展示内容包括:“一句话介绍”,用高度浓缩介绍参评社团(包括学校、社团名称、社团建设宗旨或社团建设经典语录);二是重点内容:
①候选社团建设目标;
②候选社团基本建设情况;
②候选社团基本建设情况;
③候选社团活动开展过程;
④候选社团的特色内容;
⑤候选社团建设成效。
(4)现场评价:各校选派2名学生代表担任学生评审团评委,与各推报社团1名指导教师及现场专家组成员一起给每个候选社团打分。
3.实地考察
评审组将对部分社团进行现场考察,通过观摩、访谈、查阅平时的活动记录等形式实地了解社团建设各项情况。
四、评价与奖励
此次评选活动将评选产生天宁区首批“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