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天宁区优秀教学论文评选活动,定于 10月30日 截稿。请你们遵照相关要求(附后)认真地做好论文的送评工作,规定时间内及时送交区教研室一楼后勤组陈容同志,以保证如期进行区论文的评选活动。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学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一、评选范围
在我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教师近期( 2011年9月1日 以来)撰写的论文,(除已在区级以上发表或获过奖的),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教育论文标准
1、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2、要有理论认识,并注意理论的先进性与创新意识。3、要有自己的实践,有自己的思考、研究与创见,强调论文的原创性,有与时俱进的时代感。4、论文提出和论述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5、论文题目要简短、凝练、明确;论点要集中、鲜明,论据充分、真实;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表达力强;字数以三千至五千字为宜。6、送评的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依次分别为标题、作者单位姓名/学科、摘要、正文、参考文献;标题为黑体小二号,其它均为宋体小四号,单倍行距,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论文申报注意事项:由各校严格把关,杜绝抄袭论文送评;一旦在评审中发现有严重抄袭现象的参评论文,不仅取消论文参评资格,而且还要将抄袭者通报批评,并于两年内不得报评我会。)
三、评选程序
1、各校根据参评数额,自行组织初选,确保质量,并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学校须填写一份参评表格并加盖公章,与报送的论文一起交区教育学会)
2、由我区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评定等次。
四、参评论文数额及送评要求
1、关于数额:(1)中学,各校报送论文控制在学校专任教师数的25%;(2)小学:集团学校30篇,24班(含)以上学校送论文15篇,24班以下学校送论文8篇,中小学考查学科论文不少于论文总数的25%;(3)幼儿园12班(含)以上园12篇,12班以下园6篇。每位教师限报1篇。
2、不收取参评费。
3、论文送交天宁区教研室陈容同志处(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30日 )
五、奖励办法
对获奖的优秀教育论文由区教育学会给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作品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报送上级教育学会参加优秀教育论文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