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12〕8号)的安排,现就做好中小学教师拟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下简称“拟晋升人员”)上传评审材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成立包括校长、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教研组长等人员在内的职称工作小组。在拟晋升人员扫描材料前,校职称工作小组要审核拟晋升人员的纸质材料,凡没有佐证的内容,审核人要在纸质材料上注明审核意见、审核人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材料如是复印件,均应有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所取得荣誉、论文、论著等需原件扫描,复印件扫描无效。
二、各校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或禁用账号,调整设置权限。去年没通过评审的人员,仍用去年账号登录,重传材料。今年新报人员,校管理员为他们新开账号。今年新添的审核人员,也由校管理员新建他们的账号。如果不想让无关的有账号人员进入平台,要取消他们现有权限,或将他们的账号停用。
学校要安排专人根据新的帮助文档对拟晋升人员、审核人员进行使用培训。
三、拟晋升人员将评审材料扫描后,打开职称评审系统(网址为http://{域名已经过期}),按照提示点击入口链接,登录进系统,使用2012年新的模板,按要求填写数据,上传评审材料。
四、各级审核人员要对拟晋升人员上传的评审材料逐项严格审核,并在评审系统中注明审核内容和审核意见。如审核信息不全,将不能进入评审程序。
五、学校要切实做好拟晋升人员校内公开述职和申报材料的公示工作。
六、学校审核结束后,拟晋升人员填写1份纸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将评审系统“基本情况”中的“单据号”填写在申报表封面右上角编号处。
七、各单位对本单位拟申报人员上传的材料严格进行初审,确保拟晋升人员的各项条件符合要求。对上传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校内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进行把关,杜绝材料造假,乱传现象的发生。
八、所有拟晋升人员上传的申报材料、校内审核人姓名、校内审核意见将在网上公开1年。期间,如有举报,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6月10日前学校完成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上传和审核,6月13日前学校完成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上传和审核,6月15日前学校完成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上传和审核。请各校务必按以上时间完成上传和审核工作,超出时限系统将自动关闭。
十、各校在职评材料上传过程中,如遇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与局人事科联系。
各校要高度重视评审材料上传工作,要依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开展工作,落实人员,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培训、做好各级审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准时保质完成。
附件:
1、2012中小学职评模板
2、职称评审系统使用(申报者)v4.0
3、职称评审系统使用(学校管理员)v2.0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