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评选2011年天宁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评委对通过笔试和课堂能力考核的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下同)学科带头人候选人进行了论文答辩,现将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一)予以公布,并就做好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个人材料申报阶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采用纸质材料评审方式。个人申报对象为通过笔试的骨干教师候选人和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见附件一)。
二、
三、候选人所在单位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必须严格审核,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经学校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否则不予认定。将审核通过人员采用一定形式公示一周后与材料一并报送到局人事科。
另外,《年度考核汇总表》(见《通知》附件十三)由学校审核确认并盖章,不必另行来局审核,待材料上报后局组织评审时将加以确认。
请各校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材料申报的培训,指导、帮助候选人正确、及时地上报材料,并认真审核材料,确保质量。
附件一:天宁区学科带头人候选人论文答辩通过人员名单及骨干教师候选人笔试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二:《关于评选2011年天宁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附件三:《关于评选2011年天宁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附件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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