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幼儿园:
见习期是新教师专业成长的奠基关键期,加强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事关新教师入职质量、教育事业的高水平可持续发展。为高起点、高规格打造青年教师队伍,促进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岗位,有效提高师德素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高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现就做好2010-2011学年度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对象
各小学、幼儿园于2010年招聘的、见习期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见考核表,附件一)
三、考核方式
采用学校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占40%的权重,年终考核占60%的权重。平时考核由基层学校负责(考核表式见附件一),年终考核原则上由本学校的5名评委(校领导、教导主任、相关学科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等)组成考核小组,采用听课、学生满意度测评(教育对象为小学三年级以下学生或幼儿园学生,则进行家长满意度测评,测评表见附件二)以及查看备课笔记、作业批改情况等方式,综合评议后得出转正定级考核综合得分。综合得分90分以上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优, 综合得分89-75分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良,综合得分74-60分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中, 综合得分60分以下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差。考核结果为良以上,按期转正;考核结果为中的,学校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延期转正;考核结果为差的,不予转正。
四、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新教师见习期满考核转正定级表”相关部分;(2)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照岗位要求,根据其一年来的教育教学情况,打出平时考核分;(3)考核小组通过综合评议,打出年终考核分;(4)学校汇总转正定级考核情况,并提交校办公会议讨论;(5)学校将考核结果上报局人事科,并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教师的有关考核材料。
五、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6月初,网上公布转正定级考核通知。
6月中旬,学校组织新教师开展转正定级考核工作,局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7月初,局公布转正定级考核结果。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新教师不予转正定级,终止聘用合同: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低于85%;新教师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家教。
2.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的新教师,从2011年8月起执行定级工资。
3.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由个人委托保留在市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求职。具体手续按照《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有关规定办理。
4.对转正定级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新教师,可向学校申请复议,由学校工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报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可向天宁区人社局人事争议仲裁厅申请仲裁。
附件:
一、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表
二、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所任教班学生满意度测评表(样表)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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