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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师学历进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吴燕

关于组织有关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至2020年我市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达3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100%、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5%以上、幼儿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均达65%以上,为此请各校及早部署、积极动员有关教师参加学历高移进修。现就组织有关教师参加2011年春季班学历进修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各小学在编在职教师中(男51周岁以下,女46周岁以下)未达专科、本科学历的教师。

2、幼儿教师中未达专科、本科学历的教师。

二、专业及院校选择

为方便学员学习,较好解决工学矛盾,报名参加学历进修的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可选择我区天宁职校与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合作办学的小学教育的相关专业(招生简章分别见附件)。专任教师原则上报名参加本专业学历进修;

三、注意事项

各校要高度重视有关教师学历进修工作,把它作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促进我区教育事业更好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本校教师的学历状况进行排队摸底,对照要求凡需学历高移进修的,学校务必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并督促其及早参加进修。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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