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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及重点推荐第九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张慧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参加评选及重点推荐第九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工作,并就做好我区报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主报名

各单位对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附件一、二)组织教师报名,分别填写《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和《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四),于1115(周一)前报局人事科(同时报电子稿到tjurs@{域名已经过期}邮箱)。

二、关于重点推荐

(一)市下达给我区重点推荐的名额分别是骨干教师4名、学科带头人1名。因此,各单位在重点推荐的过程中,一定要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要把本单位确实优秀且在全区范围内有较高影响力的教师推荐出来,除规模较大的八中、青龙中学、博爱小学、解放路小学可重点推荐2名(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各1名)外,其他单位不超过1名。

(二)局将按市下达的推荐名额择优选拔推荐,凡未通过区级选拔推荐的人员,一并纳入自主报名评选名单。

(三)重点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及要求

1)重点推荐对象的信息填入上述《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或《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四)的首位。

2)单位填写《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重点推荐审核表》或《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审核表》(附件五,一式二份);《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人选实绩材料审核表》(附件六,一式二份)。

3)单位组织有关考核和测评,并如实填写《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政治思想考核表》和《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附件七、八、十)。《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由单位妥善保存一年。

4)提供学历、学位和教师职称证书(原件)、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等。

5)依据评选条件提供相关有效期内(2005912010831)的材料,包括:①综合荣誉;②教育工作材料;③教学工作材料;④教育教学科研材料(发表的论文需有正式刊号和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著要有封面、目录、版权页,获奖论文需提供证书);⑤专业引领(指导青年教师材料)。

2、注意事项

1)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所有复印件均要核实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2)上述申报材料的(3)、(4)、(5)要按规定顺序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装订的材料要附目录,目录要求能反映每一页的内容。

3)申报材料于1115(周一)前报局人事科。

附件:1、常教人[2010]81评选附件

2、常教人[2010]81号文件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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