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校长室、教师发展部研究决定,聘请以下同志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公示如下:
潘晨阳担任周莉芸的指导老师;
吴玲君担任夏林的指导老师;
李晔担任夏敏超的指导老师;
仇宏担任陆卫华的指导老师;
李雁担任牟佳敏、朱丽婷的指导老师;
周彩霞担任王小波的指导老师;
程洁担任龚毅的指导老师;
刘孜隽担任王俏婷的指导老师;
陈东勤担任戴彩娥的指导老师;
蒋晓燕担任黄春燕的指导老师;
金贤担任钱偲偲的指导老师;
吴妍担任翁亦旦、张羽的指导老师;
郭庆华担任王有香的指导老师;
秦宇杰担任董凝艺的指导老师;
刘亦担任杜明的指导老师;
陈红琴担任张莉娜的指导老师;
柴曙英担任陈慧的指导老师;
祁代来担任严丹的指导老师;
丁希彦担任任煜的指导老师;
吴旭飞担任韩琳的指导老师;
殷小平担任张铖、宋丽娜的指导老师;
张震担任朱茜菲、史科成的指导老师;
吴美勤担任顾春的指导老师;
如有意见,请于2010年8月30日前向校长室、教师发展部反映。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