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投身素质教育,积极探索教育新形势下减负增效新举措,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常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减负增效优秀教师评选工作。根据常教人〔2010〕5号通知精神,现将我区参加该项评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数量
各中小学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原则每校申报1-2名(教师数超过100人的学校可增加1-2名)。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关注学生差异,尊重学生个性,关心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工作量饱满,教学理念先进,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重视学习方法指导,有效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认真开展教育科研和课堂教学研究,积极探索实践“轻负担、高效益”的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效率高,深受学生欢迎。
4.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严格规范教学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学科教学建议》,在学生心理、作息时间、作业、考试、竞赛等方面能减轻学生过重负担。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具有“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保健师证书”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积极参与各类教研活动及相关研究,主动与其他教师合作开展减负增效工作,并能发挥重要作用。在校级以上(含)作过相关经验介绍或示范教学。
6.减负增效教育效果好,教学质量优,在学生、家长、社会有良好的口碑。
三、评选程序
1.采用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推荐申报人选进行民意测评(教师民意测评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的50%,学生意见测评不少于任教的一个班;任教小学三年级及以下年级的可不测评学生意见),并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家长意见。推荐名单要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报送区教育文体局。
2.区教育文体局组织评选区级减负增效优秀教师,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3.常州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公示、表彰。
四、市级减负增效优秀教师奖励办法
1.奖励时间:2010年教师节
2.奖励方式:颁发常州市中小学减负增效优秀教师证书及奖金每人600元。
3.结果应用:在常州市五级阶梯教师评选和教师职称评审中视同常州市级综合荣誉。
五、材料报送要求(装订成册)
1.学校对照条件的推荐考察意见
2.教师民意测评汇总表(附件五)
3.学生意见测评汇总表(附件七)
4.近三年(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