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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教师初定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吴燕

各有关单位:

2010年教师初定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就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各中小学、幼儿园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小学一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一年,见习一年期满。

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教学工作一年。

2.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一年,见习一年期满。

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教学工作一年,。

三、报送材料种类及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准备教师初级职务评审材料,确保评审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
    2.见习期满,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报送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贴好一寸近期彩照,另交一张一寸近期彩照。)
    (2)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3)参加市教育局组织“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及其它有关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4)班主任工作总结

(5)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材料。

A参加学校课题研究的材料

B 每学年至少一节校级以上公开课

C其它材料

3.晋升(含转评)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报送材料。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份(到局人事科领取)
    (2)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4)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年度考核表(汇总表)。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6)班主任工作总结
    (7)承担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材料。

4.各相关单位要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名册”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发邮件至人事科邮箱:tjurs@{域名已经过期}

5.所有材料均于2010615前送局人事科。
    6.复印件均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审费交纳事宜
    依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综[200261号文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按每人100元(含20元代理费)收取。

 

附件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附件2:大中专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名册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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