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对象说明:
1、市第七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已评为第八批市学科带头人的第七批骨干教师不参加本次考核,2009年底参加第八批市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
材料说明:
1、认真填写市第七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不装订,学校将根据履行职责情况在考核意见栏内提出建议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两类,并在校园网公示)
2、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按考核项目归类整理,编印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应由学校经办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材料上交时间:
6月30日前报送教科室。
苏公网安备 3204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