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参评案例以2006年以来,各辖市(区)和市有关责任部门开展的创新活动为主。可以是一个地方、一个责任部门开展的活动;可以是人民团体、社会有关方面开展的活动;可以是一个学校、一个乡镇、社区(村)等单位开展的活动,也可以是基层干部群众自己在实践中形成的创新做法。
二、评选办法
采取由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最后由市文明办采取专家评审的办法评出一、二、三等奖
三、评选步骤
1、自评和推荐:各校在自评的基础上,报送创新案例材料,填写《常州市第二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材料和《申报表》均需提供电子版),于2008年2月29日下午5时前报送局教育科邮箱(llslyd@{域名已经过期})。
2、初评和专家评审。区文明办对申报的案例进行筛选,提出入选名单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组织专家评审团评出全市第二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获奖案例。
3、表彰奖励和新闻宣传。由市文明办下发文件,在适当时间召开会议,表彰获奖案例,交流创新经验,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4、择优上报。市文明办将从获奖案例中择优推荐参加省文明办第二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四、评选条件
1、参评案例要充分体现新时期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大;群众认可,孩子欢迎,效果显著。
2、参评案例要符合“新”、“实”的标准。遵循未成年人认知规律;尊重未成年人主体地位;适应未成年人信息接受渠道的变化。主题突出,创意新颖;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形式生动,真实感人。
3、参评案例应是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在实践中见到明显成效,现在仍在进行,具有一定普及面,并具有良好发展态势和应用前景的活动。
4、参评案例要陈述清晰,文风朴实,一招一例。案例材料2500字以内,案例简介500字以内,说明产生背景、主要做法、基本成效、推广普及、社会反响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是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效推进、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展示我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工作创新成果的大好舞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收到实效。
2、严格把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应该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各单位要实事求是,把握标准,保证质量。
3、加强宣传。各辖市(区)及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抓住征集评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的有利契机,发现树立一批有影响力、说服力的典型进行宣传,推动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附件1:常州市第二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
附件2:创新案例材料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