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定于2006年8月28日下午召开教代会,特向全体教师征集提案。提案注意事项如下:
1、 提案范围
提案要注意实际具体,其内容限于本校职责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事宜,如关于改革、发展、融合,教学、科研、医疗、,精神文明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素质,改善教职工工作和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
2、提案的立案
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提案按“一事一案”提出,一名代表提出,三名以上代表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建议或措施三个部分。提案经大会提案组审议通过后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按一般意见处理。每位代表应广泛征求周围群众的意见,确实发挥代表的作用,每位代表的提案数不限。
3、提案必须在2006 年7月3日交校工会。
欢迎广大教职工反映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