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解小扶柳杨,花开校园艳天阳,又值一年桃笑魇,法制教育记心间。4月2日下午,我校邀请天宁区文教局法律顾问尤莉律师为各位老师做了一堂“提高责任意识 降低教师职业风险”的法制讲座。
毫无疑问,中小学教师职业已经越来越充满高风险。教师的行为稍不注意就可能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上沦为千夫所指的对象。我校历来重视法制教育工作,潘校长对法制教育工作也特别关注,本次活动基于对当下越来越多的因法制意识淡薄而发生的种种伤害事故的思考,也是对今后工作中“居安思危”态度的重视。
从保护自身的角度来考虑,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发生的相应后果,认真履行好自身的职责,按照学校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有章可循的教育活动,切实保护好学生的安全。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保护好学生的安全就是保护教师自身。席间,尤律师还据例阐述,用鲜活的事实来向在座的老师提醒法制意识的重要性:作为教师,不能抱着盲目乐观的态度来看待教育教学,而在现实中有的老师认为自己和家长的关系不错,即使出了问题只要问题不是特别严重家长也会碍于情面不予追究;也有的教师认为校园伤害事故毕竟几率很小,自己碰上的可能性不大,所以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还有的教师认为自己的学生平时比较听话,不会出现校园伤害事故所以也就没有针对预防和处理伤害事故准备充分的预案。事实上,以上各种想法都不科学,要知道伤害事故的发生以及家长是否追究是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的。谁也不希望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但是谁也不能够宣称可以杜绝这类事故的发生。
其实,每件事情都会有它的两面性,作为教师也不能因为有许多制度的约束而对职业过分悲观,认为这项职业既然危机重重还不如从事其他的职业来得轻松。其实,只要对校园伤害事故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谙熟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应程序,就能够有效保护自己,更好的投入到教育教学中去,就可以把自己的职业风险降到最低,大可不必因为害怕伤害事故的发生而在教育过程中束手束脚。
撰稿:杜 明